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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题·大学生同居网路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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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同居问题在一些门户网站上也是争议的焦点。“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妨看看各路网络写手的看法。 [B]新浪网·世界性的大学生同居难题[/B] 一 学生同居现象不仅在中国,在国外更为普遍,“男孩+女孩”正在蔓延成一个世界性的大课题。正如俄罗斯专家所说,对青少年进行科学的性教育堪称“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大问题”。俄罗斯每年有4万多新生儿的母亲是15至17岁的少女,有60%的少男少女17岁以前就偷吃禁果,堕胎少女的人数年年增加,1996年达25万以上。法国1999年共有1万宗少女怀孕案,堕胎的6700人次,急坏了法国的校长们。2000年2月初法国学校决定向有需要的女学生免费派发事后避孕丸,引起沸沸扬扬的一片争议。报刊呼吁,法国应教育青少年正常交往,还应该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少女怀孕问题。过去4年来,美国40多个州的初、高中都通过各种课程,教育学生加强对婚姻生活的理解,一些课程还劝说男孩女孩采取谨慎的态度,正确对待生活。越来越多的美国家长保证平时总有一个在家照看子女,掌握孩子的方方面面情况。亚洲也在攻克这一难题,早在1992年,台湾地区的院校就发起了“性教育”活动,据称这些工作做了还是比不做更好。 目前,欧洲的芬兰在这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七十年代芬兰性教育就进入了中、小学的教学大纲,连幼儿也有正面性教育图书,此外还建立青少年咨询电话、儿童保护机构等,随时为未成年人提供帮助。1975年—1994年,15至19岁的芬兰女孩千人堕胎率从212下降到9,性病也大幅度降低,全民整体健康水平得到提高。“芬兰经验”说明,只有用疏导的方法去教育青少年才是一条正确的路子。 二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受传统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性教育一直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不仅中小学生,就是大学生也很少接受这方面的正面教育。不过进入21世纪以后,国人似乎一切都走在了时代的前面,比如:小学生出现了“性早熟”,中学生流行“早恋”,而大学生则已经开始进入“同居时代”了。 大学生同居已经成为见惯不惊的校园现象。在广州的高校周边地区,比如石牌、五山和下渡等地,目前已出现一些“大学生村”。据媒体披露,广州高校有10%的学生曾经租房,其中就有不少是“异性同居族”,在成都,川大、川师大、财大等高校的周边一度环境复杂,租住房密密麻麻,不少房主就靠租房给大学生生活,而学校周边的房屋租赁中介也是生意红火。在全国各大城市高校中,学生租房同居的现象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三 有关专家指出,大学生同居在目前看来是弊大于利。它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牵涉到诸如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影响和问题,实在不可小视。 绝大多数大学生本身是不赞成婚前同居的,尽管他们对此比以前更加宽容。不少大学生,婚前同居或多或少会影响学业,而且在没有经济基础,前途不确定的状态下,同居并不能有效地引导爱情走向婚姻,最终可能给双方留下更大的伤害。以下事例也许能给大学生一点教训。 同居“出事”被开除 2001年4月底,江苏南京某大学开除了两名学生的学籍,原因是这一男一女两名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女生怀孕后又在南京某医院做“人流”手术。校方知悉此事后认为这种事违反了校规,于是请二人拎起行装“走人”。 为筹堕胎费去抢劫 北京某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孙某为“筹措”替女友堕胎的费用,来到湖北省襄樊其叔叔家,向叔叔借钱未果,竟然上街持刀抢劫。今年2月7日,襄樊市公安局樊城分局依法对孙某刑事拘留。 “同居”引发伤害案 2001年9月中旬,在江苏南京,一对同居的大学生发生“情变”,不同意分手的女大学生竟然拿出锋利的菜刀砍上自己的纤纤玉腕,顿时皮肉外翻、血管割断后鲜血大量喷涌。其男友急忙报警,警方闻讯赶来把这个鲁莽的女大学生送往医院抢救。 为“同居”“抢”进班房 2001年8月初,哈尔滨警方以抢劫、伤害嫌疑将哈尔滨某大学三年级学生陈某逮捕。警方在向当地媒介透露案情时说据陈某交待,他干这一切都是为了新学期开学后凑足与女友外租房同居的费用。 有关专家指出,在校大学生同居引发的“事情”越来越多,小的危害身体,带坏风气,而大的则可能触犯法律,危及社会,近几年相关的案例层出不穷,大学生同居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切不可等闲视之。 [B]千龙网:有了性生活,大学生仍然是大学生[/B] 谁最关心同居现象?家长和老师。他们担心的最根本问题是什么?男孩+女孩会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这是共同的焦虑。但是,北京一位著名的专家却说:“18岁到25岁的青年始终没有性体验,那么就可能会有抑郁或狂躁的隐患。”这不啻是对传统教育观的一次反动,对很多人来说有些惊世骇俗。 但是,时代在变!现在新的性教育课本,已经开始从小学直截了当地讲性。 就好比给孩子刀子并不意味着他会去杀人一样,大学生已经是有决断和选择能力的成人。这从今天我们对周边大学生性观念和性生活的初浅调查也可以发现:校园还是平静的校园,有了性生活的大学生也仍然是大学生。当然,未婚同居沉沦闯祸的极端例子也不是没有,但那不是大学生所特有的问题,那是社会的极端。在新一代青年中,性的罪恶感已经不复存在。 [B]北方网:失火的象牙之塔![/B] 近些年,在一些较为正规的大学里,为了防止男女学生之间的同居现象,校方一律在女生宿舍门口竖立一块醒目的牌子:女生宿舍,男生禁止入内,并在门口安排了门卫严格的把关。这样一来,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男女同居,但是在男生宿舍里却频频发现女生留宿的身影。在重庆某大学,男生们曾强烈地提出抗议:“为什么女生宿舍不准男生进,而男生宿舍却准女生进?”这样没过几天,男生宿舍楼前也有了一块同样的牌子。可叹它并没有挡住现代女孩的脚步,一则则的丑闻频频从男生楼里传出。 [B]木子网:过把瘾就死![/B] 对于大学生同居现象,我们已无法从纯粹的爱情或婚姻的角度去理解它,我们显然不能把这种游牧式的短暂的大学生同居理解为纯粹的生理和感官上的需求。一位大学教授曾感慨地对我说:“现在的一些大学生已经不是五六十年代的大学生了,那时的大学生有理想有抱负奋发图强忧国忧民,而现在的大学生心中是灰色的,他们眼前只注重现实,今朝有酒今朝醉。用王朔的一部小说名就是:过把瘾就死!” [B]网易:宽容对待大学生同居[/B] 社会关注大学生的成长,这本无可厚非。然而,我们的这种关注,是否一直把大学生这个群体赋予了特殊的含义或把他们特殊化了呢?青年人同居,这本来是一个很普通的话题,可是一旦把它和大学生联系在一起,就必然引来各种“关切”的眼光。大学生和其他同龄人一样,有着自己的想法和愿望,有着各种正常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应该和社会其他同龄年轻人一样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包括合法的性生活权利,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有些人却偏偏要把它看成是洪水猛兽,似乎大学生同居就会引起社会混乱、天下不安。其实,这种想法大可不必,大学生同居,就和社会上青年人同居一样,既没有违反法律,也无损于社会道德。我国新的《婚姻法》不也没有把“未婚同居”列入违法范畴吗?因此,对大学生同居问题我们需要以平常心来对待。 [B]搜狐:美丽爱情的必然结果[/B] 恋爱时的爱情可能最美丽。可以爱得无拘无束,同居已经不是道德观念可以衡量对错的问题了。大学生基本上都是成年人了。单一的说,对于自己的身体应该有权利支配的了。从欲望的角度上来说,这样的年龄,经过调查表明,同居是热恋的必然结果!但不得不承认,在大学里同居后能够以后也在一起的不多。对两个人的将来会有影响,因此在考虑同居时应该慎重。能够给将来的老公{或者老婆}个公平。应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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