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法我是看过了,不过我没怎么看懂,网上看了许多评论,看得更糊涂。那天我们公司老板们在讨论,我有在场偷听,总结一下,大概是这几个意思:
一、新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严重倾斜,有几个做法和以前的劳动法是刚好相反的。
我们公司老板用一句话总结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就是要让有钱的人拿些钱来分给底层的人”。据说以前如果在合同期内,员工要炒老板,要付违约金;老板在合同期内炒员工,也要付违约金。而现在呢,合同期内,员工炒老板一点事都没有,老板炒员工,却要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员工干得不爽,随时可以拍屁股走人。老板却不敢轻易炒员工鱿鱼。
这样有好有坏,坏的呢,是新的劳动合同法使得应届毕业生更难找工作,这是真的。老板的观点中,应届毕业生是最会跳的,说跳就跳,挡都挡不住,在新的合同法底下,员工想跳就跳,谁还敢要应届的啊,可能就当当储备干部还可以。
二、新劳动合同法在短期内难有明显效果
新的劳动合同涉及到上层的利益,得有强有力的监督和执行机构和配套政策措施。什么提高福利啊,什么在某公司工作几个月要签合同啊,什么工作多久不管有没有签合同都得付工资啊,,等等的规定,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执行的第三方,我看是很难实现的,无商不奸嘛,剥削你还来不及,会乖乖按规定来就更难了,至少在劳动合同法刚开始初期,很难马上有这种习惯的养成。
公布一个新法律,要马上看到效果有点困难的,我觉得。这法律一出来,得有司法解释,得有积累,得试行。大家都处于观望,有样看样,没样自己想,一开始的话,都处在想和看的阶段的情况比较多吧。毕竟是新的法律、毕竟是涉及利益、毕竟不成熟。。。呵呵。。
以上的观点,是个人直观的一些理解,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