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图书馆的网址是:
www.xmlib.net
一、办理新证
1.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均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2.本馆借阅证与厦门市社会保障卡通用。已持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的读者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本馆交纳相应的押金,即可开通图书借阅证功能;无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的读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未成年人凭户口薄及其监护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交纳相应的押金及20元证押金到本馆办理临时借阅证。委托代办的,代办人还应持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以上相关证件等。
3. 本馆借阅证押金分100元、200元、500元三种档次。每证可外借押金等值的图书、每次借阅册次不超过20册。
4. 办证前,读者应在办证处领取《厦门市图书馆读者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阅读相关的借阅规则。
5. 一张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只能办理一本借阅证,即办即用。读者在总馆、各分馆所办的借阅证,均具有同等证功能。
6. 读者如需调整押金档次,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等,到办证处办理押金增减手续。
二、退证
1.读者退证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等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但退证前须还清书刊以及借阅逾期滞纳金、书刊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
2.代办退证的,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退证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等。
三、挂失、补证
1.遗失借阅证应及时挂失,挂失前产生的被冒借等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2.借阅证挂失的三种方式:
(1)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
(2)通过语音电话2980252办理挂失。
(3)登录图书馆网站(
www.xmlib.net)“我的图书馆”办理挂失。
3.挂失后,可携带本人新补办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办证处申请重新开通借阅证功能或补办新证,但补证前,应先归还旧证所借的书刊并缴清借阅逾期滞纳金、书刊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若借阅证挂失后又重新找到,且尚未补办新证的,可到办证处办理原证恢复手续。
4.已补办新证的,旧证同时作废。
办证时间
体育路总馆:8:30-20:00(周一至周日,周五下午不办理)
公园分馆:8:30-11:30、14:30-17:00(周三至周日,周五下午不办理)
鼓浪屿中山分馆:开放时间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