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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房产擅将架空层违建为住宅(给相关部门的原文)

古龙房产擅将架空层违建为住宅(给相关部门的原文)

关于要求对古龙房地产擅自将架空层违建为住宅行为进行查处的请求

以下为已经发送给城建、市委等等几部门:“关于要求对古龙房地产擅自将架空层违建为住宅行为进行查处的请求”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厦门市古龙公寓业主委员会。古龙公寓位于湖里区悦华路与华昌路交接处,土地用途为住宅。小区为13栋高层住宅,现就厦门市古龙公寓的10号楼原架空层被改建为住宅的问题,已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无果后,由于开发商对于问题的无视,已经引起全体业主的公愤,因此我们紧急请求贵局能介入调查,以防事态进一步恶化。

一、10号楼底层架空层违建成住宅,搭售给二楼业主,要求开发商恢复验收原状!
由于古龙公寓小区共有1499户,将近5000人,人口密集。因此设计单位在考虑,绿化、采光、公共活动空间等因素,将10号楼底层设计为架空层(详见:10号楼建施图) 。在验收完毕交房之前,开发商在未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即将原有架空层违建成单元住宅,并在交房时交付10号楼二楼业主使用。也正是因为开发商在交房之始,就擅自将公共架空活动空间违建成住宅,导致古龙公寓违章搭盖的见风始涨,从很大程度上鼓励、支持了一些业主的乱搭盖风气,导致了古龙公寓小区公共用地、消防、绿化被严重侵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遵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的各项规划要求开发和经营土地,未经原审批机构同意,不得
擅自变更土地的使用性质及规划技术参数和指标。
开发商的擅自违建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因此我们要求开发商将10号楼架空层恢复成竣工验收时原状!

二、开发商擅自改变10号楼架空层用途,存在消防隐患!
10号楼架空层原有设计并非单元住宅,这在图纸上有明确设计。但是由于开发商的违法改变用途后,在消防上便存在重大的消防隐患。对于人口密度将近1500户5000多人口的古龙公寓住宅区来说,开发商无异于埋下了定时消防炸弹,严重威胁到古龙公寓5000多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10号楼架空层使用权被开发商任意转让售卖,要求开发商归还其使用权益!
开发商封闭架空层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业主对架空层的使用权。开发商并未取得该架空层的“预售许可证”,无权进行售卖、赠与。10号楼架空层为小区附属公共空间,其土地成本、架空层建安成本由全体购房业主共同分摊,架空层未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其使用产权依法应属全体业主所有。
    由于没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其法律地位依附于具有房地产权的建筑面积,也就是属于设置架空层住宅楼房的从物。根据物权理论,从物的法律权利依附于主物中。主物转移,从物随之转移,主物与从物不可分离。架空层的权属性质等同于小区内的花园、门房间等。开发商在取得大产证的同时也拥有了架空层的所有权,当开发商将商品住宅小区的房屋全部出售之后,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架空层的权属将全部转移并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从相关的法律可以推断出,没有围护结构的架空层虽然不属于房屋主体,但架空层和房屋是不能分割的。架空层应归属于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全体业主。当开发商把房屋卖掉时,架空层的权属就应随着主物房屋的所有权一同转移给全体业主。而不单独留存在开发商手里。架空层是依附于主体建筑的,是没有独立产权证的。在无明文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因为没有确立独立的产权,所以,不能单独转让,不能单独确权的,又是必须配备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因此开发商在未取得全体业主同意情况下,单方面的确权,将10号楼架空层以售卖、赠送形式给10号楼2楼住户使用,可以确认为非法侵害全体业主产权权益。因此,古龙公寓全体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归还10号楼架空层的使用权。

对此,全体业主请求贵局:
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督促开发商尽快归还10号楼底层架空层使用权、恢复竣工验收架空层原状、消除该处的消防等的安全隐患。
为了建设更好的和谐古龙社区,请贵局尽快介入调查核实。

    此致!


附件:
①相关图纸复印件;
②相关文件;






                                                    厦门市古龙公寓业主委员会
                                                                2007年6月8日







关于要求对开发商非法占用业主权益行为进行查处的请求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厦门市古龙公寓业主委员会。古龙公寓位于湖里区悦华路与华昌路交接处,土地用途为住宅。小区为13栋高层住宅。有关厦门市古龙公寓的售楼处归属问题,已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无果,开发商无视问题的存在,始终未拿出任何解决方案,已经引起全体业主的公愤,因此我们紧急请求贵局能介入调查,以防事态进一步恶化。

一、售楼处土地产权无可争议归属全体业主,要求开发商无条件归还!
售楼处地处古龙公寓规划红线内(详见:红线图),土地产权无可争议的归属全体业主。
目前开发商将售楼处作为地下车库附带销售条件,赠让给购买地下车库的业主使用。期间产生的租金,以及其他价值,一并属于非法所得!因此要求开发商将售楼处使用权益无条件归还给全体业主!

二、售楼处属于临时建筑不得售卖、转让、出租、赠与!
售楼处为临时建筑,按常规交房后理应拆除!但是开发商非但没有拆除,还将售楼处出租做店面使用!全体业主强烈要求将售楼处拆除恢复围墙以及绿地或直接归还!

对此,全体业主强烈请求贵局:
尽快督促古龙房地产归还售楼处的使用权益,查处开发商任意侵犯业主权益的事实,维护厦门市古龙公寓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为了建设更好的和谐古龙社区,请贵局尽快介入调查核实。

    此致!


附件:
①设计图纸复印件;
②相关文件;






                                                    厦门市古龙公寓业主委员会
                                                                200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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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住里面啊,小区里维一的公众空间被占用了,现在老人和小孩都没有休息场所,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还我们一个公道啊.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给予我们回复的,有关机构难道都不需要顾及老百姓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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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为原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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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知道相关部门是怎么给你回复的
老夫雾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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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哥买了集美古龙。。。今年二期开盘还八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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