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上昨晚王利芬采访牛总时一些有趣的对话
王利芬:牛先生,您的蒙牛如果有这样的员工,您会怎么样做?其实今天我们的辩题是说,站在CEO的立场上,来看员工兼职创业是不是可以?我想采访您这个问题。
牛根生:正因为这个问题太敏感,所以我就不能有太多的态度。第一、公司的文化里,确实没有定哪些人能做?哪些人不能做?或者能做或者不能做,都没有。
王利芬:比如说就是我们命题里面,今天您的一个销售主管,比如说负责北京地区的销售主管,他自己又弄了一家公司,您会怎么样做?
牛根生:北京公司的经理,现在的事情累得他就喘不过气来,他肯定不能做别的事。
王利芬:牛先生,我还是想穷追到底。如果您不是北京分公司的总经理,是一个相对比较闲散的,中低层的员工,他也在蒙牛公司,他们现在在外面搞了一家公司,你是怎么处理的?
牛根生:现在蒙牛集团公司两种情况都有。我们现在是放任的,不管。我们认为他对岗位对别人,对所有的现在业务没什么影响,那就做去吧,睁一眼闭一眼。
如果有的人,确实这个事情就影响到他的主业了,或者我们感觉到影响到工作了,一个是调离他的工作,再一个给他安排更好的位置,或者给他加压力,或者劝导他回家,大体上是这样的。
王利芬:阎焱,您同意他的观点吗?
阎焱:一段时间内可以。长时间我非常怀疑。牛总在这呢,牛总做CEO的时候,是有可能,但是牛总不在的时候,问题就非常大了。
一个企业的权威来自于好多种,一种很重要的权威来自人格魅力,牛总是一个人格魅力很强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完全做得到。但是在那之后就不行,他需要一种制度化的东西,来对待它。
王利芬:也就是说,蒙牛还需要一个制度来界定这样一个问题。
牛根生:一句话告诉大家,在任何一个地方工作,员工你只要有兼职,从老板的内心里是不高兴的。
王利芬:但是牛先生,您对于您企业里面发生已经那么多不高兴的事情,您为什么束手无策呢?
牛根生:不是束手无策,个别不能代表普遍,特殊不能弄成一般。但是它毕竟有,有了以后怎么办?这也是个文化问题。
太难判定,这个事情太复杂。有的人说他儿子做,有的人说那是我爸爸做的,说我老婆做的 这个太难判定。
当你坚决反对的时候,就没有了,实际上还在。当你如果真的不反对的话,他还遮遮掩掩还能露点。
所以这个问题啊,老板真的想发现这个事情,如果你硬性规定,这个不是科学的问题了,是艺术成份的问题。我们得上升到艺术成份去解决。
王利芬:原来牛总不管是想让人家露一点,露多了之后再管,是这个意思吧。其实我还想问一句,牛先生您是一般的不高兴?还是很不高兴?还是非常讨厌?
牛根生:实际上这种情况也少,我不高兴是要表现出来。但是我们一般非常在意,是不是从事同业的事。如果是假如是同业的,那肯定是不行。
[ 本帖最后由 喃倪 于 2007-8-8 10:1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