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7月12日节目讨论 谁该承担责任?

7月12日节目讨论 谁该承担责任?


事件:
2005年9月1日,小朋友彬彬入托江苏省沭阳县某乡中心幼儿园小班,缴清一切费用,2006年9月升入幼儿大班,每天由幼儿园校车早接晚送,中午在幼儿园用餐。2006年11月11日下午放学后,幼儿园即将彬彬及其它学生送往与学生家长事先约定目的地。当日16时50分,王某驾驶一辆微型普通客车(幼儿园用来接送幼儿的车辆)将学生送到了的目的地即村头的水泥路东侧,此时,幼儿园教师唐老师带彬彬及其它学生下车,下车后,彬彬见家人尚未到场迎接,即从老师手中挣脱后横过道路,被严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残疾三轮车撞倒致伤。该事故经沭阳县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唐老师、彬彬二人共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严某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校车驾驶员王某无责任。彬彬伤后,被送至沭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天支出医疗费7106.83元,其出院医嘱为“继续治疗……”。

您认为谁该为彬彬的受伤负责呢?

TOP

支持政府相关部门的判断。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