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流血蓝 于 2007-1-11 16:07 发表
司法领域和商业领域是不一样的。审判要有实体和程序的合法。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考虑便捷。能迈出这样一步已经很不错了
完全同意你说的. 这种审判方式确实新鲜, 不得不说这位法官有胆识, 办事够灵活. 不过在我看来似乎略嫌不够严肃. 相信也是因为案件本身比较简单, 且当事双方并没有太大的分歧. 庭审看上去更像只是在走一种形式. 不过正如你说的, 这应该算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
至于对"也是对传统审判模式的挑战"这个观点我就有点迷惑. 这种审判方式最多说是一种"补充", "挑战"的意味我则很难看到. 远程视频审判与传统法庭审判的差别仅仅在于部分庭审主体的地理位置和出庭方式有不同, 但所有法定的程序还都是一样要严格地被执行. 不存在由于远程视频审判方式的出现而需要对传统法庭审判的程式或方式做更改之类的问题. 所以这里没有"挑战"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