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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QQ审判:跨国离婚 边聊边审

用QQ审判:跨国离婚 边聊边审

对一般人来说,QQ视频是娱乐。如果被用来作严肃的庭审,你会不会惊讶?   
2007年1月4日,福建省三明沙县法院利用QQ网络审理了一起跨国婚姻纠纷案。据悉,这是中国法官首次利用网络QQ跨国庭审。
   
有关人士称,网上开庭是一种新的审判方式,不是对传统庭审模式的冲击而是有益补充。但网络开庭在交换证据和确认签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

         
庭审现场

原告远在秘鲁
   
“我宣布,现在开庭。”1月4日上午,福建省沙县法院二号综合法庭,正在审理一起跨国婚姻纠纷案。
   
“原告李新雨,男,1978年出生。QQ号码:604627×××。”沙县法院高桥法庭庭长、主审法官俞隆彬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通过QQ上面的多人语音系统对远在秘鲁共和国首都利马市的原告李新雨说:“请原告再次确认一下,你目前使用的QQ号码是否是604627×××?网名是否是小李飞刀?”
   
“是。”
   
通过QQ视频系统,西装革履的原告出现在电脑屏幕上。
   
“被告陈秀丽,你现在通过QQ视频看到的原告李新雨,是你的丈夫李新雨吗?”
   
“是。”
   
“原告李新雨,你现在通过QQ视频看到的被告陈秀丽,是你的妻子陈秀丽吗?”
   
“是。”
   
“现在是北京时间2007年1月4日上午8点30分;秘鲁时间2007年1月3日19点30分。”主审法官俞隆彬说,“原告李新雨诉被告陈秀丽婚姻纠纷案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为了这次“跨国庭审”,俞隆彬和同事们一直忙碌到1月3日深夜。高桥法庭距离沙县法院20公里,平时开庭都是在法庭里进行,但这次使用QQ开庭需要网络宽带,只好把法庭搬到法院来。
   
“原告祖籍是福建省沙县,属于我们高桥法庭辖区。原告2001年与被告在沙县结婚后不久,就到秘鲁做生意,一直没回来过。”俞隆彬告诉记者说,“去年,原告在秘鲁,通过我们法院的网上立案系统,起诉与被告离婚。”
   
原告李新雨的诉讼请求有两项:一是与被告陈秀丽离婚;二是儿子小涵由父亲李新雨抚养,但在小涵14岁之前由其母亲陈秀丽抚养。小涵的抚养费由李新雨负责。

庭审意外:网络中断被迫休庭5分钟
   
上午9时许,网络突然中断,俞隆彬宣布休庭5分钟。
   
“可能是网络拥挤。特别是秘鲁那边,正是晚上8点左右,网络正处于繁忙阶段。”俞隆彬分析说。
  
5分钟后,网络好了,继续开庭。双方交换证据。原告因为居住国外,所以代理人向法庭出示的是李新雨的护照复印件和中国驻秘鲁大使馆开具的委托黄书名代理李新雨离婚纠纷一案的公证书。
  
“原告,你是否接受本庭现场调解?”法庭采用的是简易程序。
  
“接受。” 
   
“被告,你是否愿意接受本庭现场调解?”
   
“愿意。”
   
调解书很快打印出来了: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自愿离婚。经本庭充分调解,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安排:独生子小涵的抚养权归父亲李新雨,14岁以前由母亲陈秀丽抚养,抚养费由李新雨负责承担。两万元债务由原告承担。
   
9点30分,在确认双方对调解内容无异议的情况下,俞隆彬通过QQ视频确认了李新雨在秘鲁的传真号码,并通过传真机将调解书传真给李新雨,让他在上面签字。
   
9点45分,李新雨从秘鲁传回按过手印并签字的调解书。
   
10点45分,原告委托代理人黄书名、被告陈秀丽签收了调解书。

“沙县小吃” :催生视频开庭尝试
  
提起沙县,几乎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沙县小吃”。
   
正因如此,沙县在外做生意的人数占人口的比例极高。据悉,高桥辖区总人口7万人,有3万人常年在外。
   
一旦发生要打官司,一些在外的沙县人不愿意回来。经常会出现法官找不到被告的局面。
   
2006年4月24日,在沙县法院工作了近14个年头的俞隆彬,在特殊情况下第一次尝试了网络开庭。
   
2006年2月,高桥法院辖区内的邓娟向法院起诉与外出做小吃生意的丈夫黄兴离婚。法庭通过公告送达并没有联系到黄兴,案件一拖再拖。  
   
直到开庭的前一天晚上,黄兴才和俞隆彬取得联系,并且强烈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此时摆在黄兴面前的一个最大难题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赶得上4月24日一大早的开庭。
   
黄兴一直不愿意放下电话,俞隆彬建议二人网上聊。视频聊天中,黄兴坚持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按照以往的庭审程序,对黄兴明显是不利的。
   
“有那么一会儿,望着视频里的黄兴,我有点手足无措,后来我想:我能跟他面对面聊天,那么,通过视频也同样可以参加庭审啊!”当时俞隆彬自己也没有想到,突然之间的一个想法,却成了国内首创。
俞隆彬:对网络审判充满信心,对网上开庭的未来,俞隆彬充满希望。
   
他认为现在各个法院内部的网络和设备都很健全,最大的障碍是在各地法院之间建立这种联动机制。“如果网络开庭成为现实,我们何不通过在其建立的网络平台软件创造一个虚拟法庭呢?法官、原告、被告包括书记员都在相应的位置入座,人一旦进入到这种状态,法庭给他的严肃感就会加强。”这个想法让俞隆彬兴奋了好久。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俞隆彬也表示目前网络庭审存在一些问题:

   
疑问一:对方身份如何确认?
   
现在还是通过视频的确认,要是在外地的被告能够到当地的法院,通过法院的电脑,接入法院内部网络,在当地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远程开庭,那就更好了。
   
疑问二:庭审时QQ断线怎么办?
   
QQ作为媒介有其不稳定性,如果遇到庭审时断线,或者审理之前QQ号码被盗那要怎么办?俞隆彬正在愁这事呢。他已加了QQ密码保护,但是还是不能保证庭审时的万无一失,所以想申请特别保护。

网络审庭:一种新的审判方式

省高院新闻办公室李苏泉副主任表示,这种庭审的方式还是新生事物,只要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就可行,但目前也还只能适合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树称,网上开庭只能作为庭审的一种特殊模式,不是对传统庭审模式的冲击,而是补充。
   
有律师认为:利用网络开庭,在交换证据和确认签字等方面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这种审理模式只能适用于适合调解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网上开庭只是现实开庭的一个延伸,适当运用,并不会对传统审判模式造成冲击。
   
沙县法院的法官认为,如果网络开庭适用于死刑二审或复核案件开庭,将有利于节约大量的司法资源。如果在各地羁押场所配备视频系统,让嫌疑人与法官“面对面”,也完全能解决庭审问题,而且又能实现同期录音录像,有利于证据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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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任何事物都有利弊两面。三明法院做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首先尝试用QQ审判,无疑是探索新的审判模式的开始,也是对传统审判模式的挑战。当然,传统的审判模式还是应该居主导的地位。QQ审判虽然比较便利,但还有待成长和完善。

大家对用QQ审判有什么看法呢,或者有更好建议,请跟贴发表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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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总结得相当相当官腔相当笼统.




其实在商业领域类似的这种视频会议, 电视会议早都已经不新鲜了. 看过美剧<24小时反恐>应该印象会特别深刻, 里面总统开会都是用视频, 有些官员甚至在飞机上都能参加会议.哈...
路人过客,哎,拥有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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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版主很适合当律师或官员啊, 呵呵
林时坤律师,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 13950123107; http://www.xmls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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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路人过客 于 2007-1-11 12:54 发表
楼上的总结得相当相当官腔相当笼统.




其实在商业领域类似的这种视频会议, 电视会议早都已经不新鲜了. 看过美剧<24小时反恐>应该印象会特别深刻, 里面总统开会都是用视频, 有些官员甚至在飞机 ...
司法领域和商业领域是不一样的。审判要有实体和程序的合法。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考虑便捷。能迈出这样一步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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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流血蓝 于 2007-1-11 16:07 发表




司法领域和商业领域是不一样的。审判要有实体和程序的合法。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考虑便捷。能迈出这样一步已经很不错了

完全同意你说的. 这种审判方式确实新鲜, 不得不说这位法官有胆识, 办事够灵活. 不过在我看来似乎略嫌不够严肃. 相信也是因为案件本身比较简单, 且当事双方并没有太大的分歧. 庭审看上去更像只是在走一种形式. 不过正如你说的, 这应该算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


至于对"也是对传统审判模式的挑战"这个观点我就有点迷惑. 这种审判方式最多说是一种"补充", "挑战"的意味我则很难看到. 远程视频审判与传统法庭审判的差别仅仅在于部分庭审主体的地理位置和出庭方式有不同, 但所有法定的程序还都是一样要严格地被执行. 不存在由于远程视频审判方式的出现而需要对传统法庭审判的程式或方式做更改之类的问题. 所以这里没有"挑战"的成分.
路人过客,哎,拥有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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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案件审判能在线直播,扩大旁听群众的队伍,我想法制会更加透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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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只要当事人同意都可以旁听的 法院有公开审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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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表达清楚,我是说通过网落平台让更多的人参与审判,就不会局限在法庭,更能摆脱空间或是时间上的局限性,这样大家能在网上随时关注,才能彻底的从形式上的“公开”升华到实质内容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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