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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劫匪特别讨论节目的总结:观点大碰撞

开车撞劫匪特别讨论节目的总结:观点大碰撞

昨天下午特别开热线来讨论了开车撞劫匪的假设,综合现场热线和网络参与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意见:
一.歹徒已经抢完离开车了,应视为犯罪行为结束,如果再去开车追撞,很容易被定为故意伤害哦
二.虽然歹徒抢完,但是还未脱离被害人视线,所以这个行为颇具争议性;
三.视结果而定,看撞的程度如何
四.该撞,撞了活该,一个师傅特别说看到其他媒体登载北方一城市的女司机被两歹徒抢后开车去撞他们,“连撞了三次哦”(原话),开始判赔医疗费,后来不仅不要赔,还奖励她的英勇行为。

本人观点:不赞成去撞。生命是最宝贵的,犯罪嫌疑人的生命也是生命。是冒着可能撞死撞残他的危险也要抓住他,还是冒着可能让他跑了的危险,两相取舍,你觉得呢?而且中国不是判例法系的国家,别的地方这样判的案例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这里不一定也要这样判。律师一般是从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的角度出发,建议选择一种损失最小的方式解决问题。而司机师傅呢则往往是凭感情行事,觉得不如此不解恨。

而且特别有意思的是,回办公室后一个号称从来不听我节目的同事居然难得地对这个讨论表示了小小兴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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