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赵某与钱某之间有合同纠纷,赵某认为钱某应向自己支付工程款7000元,钱某则认为对方应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应向自己返还工程款1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不成。忽一日,赵某纠集十几人到钱某店中,将钱某所卖衣服及其他物品共价值50000元强行拉走,说是用于抵债。请问,赵某的行为属于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构成抢劫罪?还是构成寻衅滋事罪?为什么?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    林志铭

TOP

寻衅滋事罪
他代替法院执行了权利,就是触犯了相关的法律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