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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

于2005年5月在未来海岸步行街和房东签订一间44平店面,因生意不好于2006年1月终止,因当时压有2个月押金所以和业主协商退押金,当时业主有签一份收条(收到店面锁匙一把,待工商、税务、水电、物业费缴清到2006年1月30止,退回押金2000元,2006年1月21日前搬完,所有柜台不能搬走。)到今天突然打电话说让我把柜台搬走退我1000元 ,后来协商不妥,房东就说一分不退。除了上法院还有没有别的方法,联系wzy-2819@163.com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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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元月21日搬完了就可以退,不过除了上法院之外,,恐怕就只有跟房东打一架了。。不过打架多半也要不回押金。。。要不抢劫?要不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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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样也是要合法,合理.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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