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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购物券

[讨论]关于购物券

一听友问:单位以一比一价格购买某商场购物券发给员工,该购物券有诸多限制,他想退给商场,哪怕便宜点,行不行?

李珊观点:首先,购物券其实有点象代金券,它的合法性首先值得质疑。如果不合法,那么这是一个无效合同,当然可以退;

其次,如果这是个有效合同,哪怕没有约定不能退,我认为,只要它的限制印在券上就等于提前告知了,商家没有私自提高价格等违约行为,单方要退等于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双方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商场同意你才能退。

嘉宾观点:可以退,因为没有约定不能退,因为购物券相当于代金券,它没有约定具体标的物品,真正这钱的所有权还在购买者手中。

争论:虽然没有约定具体购买物品,但是它通过这种方式把购买者本来可以向a家买也可以向b家买的权利固定下来了,所以应该视为交易完成。

你的观点呢?

特别提示:年终到了,各种促销活动又开始让人眼花缭乱。本人在多次为了所谓买多少送多少的优惠跑断腿,掏空口袋,扛回一堆可有可无的东东外,其实没占到任何便宜。所以,如果你的意志力不够坚定,最好的办法就是象我一样,天天加班,不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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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表明观点:能不能退的决定权在于商场。

一般这种购物券都是在节庆日的时候单位发给员工做为节假日特殊福利。它不同于工资或其它一些法定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单位发不发这些购物券给你的决定权在单位。我记得听过某一期的“法律伴你行”里某律师提到过像年终奖之类的这种奖金给或不给,给谁多给谁少等等都是合法的。所以你不能责问单位为什么不发现金却发购物券。这是第一点。

在第一点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把购物券当成由某商场发行的一种特殊商品,就像数码相机,MP3,或者鱼丸、饺子、月饼之类的商品。不同的是商场允许你用这种购物券“换领”一些在他们限制范围内的其它商品。至于这个范围是否包括退换现金,其决定权应该是在于商家。当然这个范围的大小也不能是商家可以随意更改的,应当是以单位向商家购买购物券时约定的范围为准。

而至于这类的购物券合法与否,我倒不是太清楚。但我认为即使这类购物券不合法,商家还是可以拒绝个人退换现金的要求。因为如果执法部门如果认定商家这种行为违法,要求停止,那也是由商家和单位之间进行相关的处理操作。个人可以把购物券交还给单位,让单位与商家去处理。换句话说,这种违法的行为是发生在商家与单位之间的,与个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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