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 2005-5-6 07:24
<P>事情已经过那么久了,我还在感动中!谢谢啦,各位大大们。</P>
李珊 2005-5-18 17:58
我这是马后炮了,没想到这么多朋友关注此事,正好在世界电信日期间。补充一点:如果他向你崔讨两三年前的欠费,首先就得考虑有没有超过诉讼失效。而且因为你一部电话,就停你所有电话,明显是霸王行为。因为每开一个电话,都是独立的合同关系,不能利用优势地位搞株连。
大虫 2005-5-19 19:08
<P>好!~</P>
<P>果然是“一针见血”。</P>
<P>我也是非常的讨厌这样的霸王条款和株连政策。</P>
770520 2008-3-3 11:36
干欠费追讨组人员祖宗十八代.........
厦门电信局 都是一群的王八蛋,大家一起来操操操.......他们祖宗十八代......
只知道吭害老百姓,都是一堆的垃圾条款专门来吸老百姓的血........
770520 2008-3-3 11:38
我顶顶顶...........
我顶顶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