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胜 2007-12-1 10:30
50元以上算赌注较大?
1201话题——山西明确规定赌博范围 50元以上算赌注较大。你觉得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相关报道:
《太原市查禁赌博条例》即将出台。《条例》规定,赌博行为分不同档次查处,“赌注较大”界定为50元以上。对亲属之间带输赢打麻将、玩扑克虽然不处罚,但不提倡此类娱乐方式。
根据太原市实际情况,《条例(草案)》将“赌注较大”界定为50元以上,2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为“赌注巨大”;“输赢金额较大”是指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输赢金额巨大”是指5000元以上。“以上”均包括本数。
亲属之间带点小彩头打几把扑克、搓几圈麻将,是否算作赌博?有的群众认为,传统意义上的“赌博”概念已经发生了改变。有的人用打麻将来消磨时间,有的亲朋好友为联络感情,带点小彩头“娱乐”一下。虽然事实上的输赢已超过规定标准,但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如果进行处罚,会招致不理解。
另一部分群众则坚持认为,只要是“赌博”就要处罚,就要严厉打击。课题组认为,这一意见欠妥――赌博确实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但如果不加区分,见“赌”就打,不符合“罚当其罪”的根本原则。
《条例(草案)》第二条规定,必须查禁的赌博范围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该条例规定应受处罚的行为。同时,《条例(草案)》还明确了不以赌博论处的几种情形。例如,《条例(草案)》第十四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另外,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如果不抽头渔利,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不以赌博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