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福建警方披露涉众型经济犯罪四种常见形式

流血蓝 2007-1-5 09:44

福建警方披露涉众型经济犯罪四种常见形式

[size=3]福建省公安厅近日披露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4种常见表现形式,希望广大群众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据介绍,涉众型经济犯罪,一般指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人或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此类犯罪活动,不但犯罪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危害大,而且犯罪手法多样,极具欺骗性,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1至11月,福建省各级公安机关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就立案157起,涉案总价值5.74亿余元。

  据福建省公安厅披露,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4种常见的表现形式是:  

一、[color=darkred]以高利率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color];[/size]
[size=3]二、[color=darkgreen]利用群众投资需求,编造项目,大规模集资[/color];[/size]
[size=3]三、[color=purple]虚构高额回报,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color];[/size]
[size=3]四、[/size][size=3][color=navy]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大肆兜售所谓的原始股、内部职工股等“地下股权”。  

  [/color]警方指出,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手法越来越狡诈、越来越具有欺骗性,有些犯罪甚至还呈现出公开、半公开发展态势。对此,广大群众应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理性对待投资。切记“回报率越高风险越大”的投资法则,不要轻信他人编造的谎言,对一些回报率过高的项目要谨慎投资;  

  二是强化法制观念,增强甄别能力。在开展理财、储蓄、证券、保险业务时,要确认吸储理财的金融机构是否具有经营该项业务的资格。进行股权交易应当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坚决不参与“地下股权”交易;  

  三是警惕各式各样的传销活动。对不法分子编织的“美好前景”保持清醒的头脑,切莫贪财心切、害人害己;  

  四是一旦发现经济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size]
[size=3](资料来源:福建新闻网)[/size]

[[i] 本帖最后由 流血蓝 于 2007-1-5 21:05 编辑 [/i]]

大虫 2007-1-5 22:02

感谢支持.

jacksklin 2007-1-11 15:32

保持冷静的头脑即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福建警方披露涉众型经济犯罪四种常见形式